导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争执而受到伤害,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吗?可以得到工伤保险赔偿吗?
因工作发生口角受伤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案例:王某工伤确认案
王某和陈某系某制品有限公司的职工。2007年3月25日下午3时,王某在上班时发现自己加工的原料用完了,就去隔壁的工友陈某那里去取原料。陈某认为自己原料也不多就没有给王某,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并发展到相互谩骂。陈某就顺势拿起放在机床上的剪刀刺伤了王某的左手臂,王某也拿起了凳子砸伤了陈某的头部。事后,双方经过派出所调解处理,达成了赔偿协议。该制品有限公司也以两人争吵打架,在员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由对王某和陈某分别予以辞退。2007年4月15日,王某以自己是在工作的时间、工作的场所,因为工作上的事而被同事打伤为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调查取证中证实,王某受伤的情况属实,但是对王某所受伤害是否为工伤有分歧,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王某和陈某发生争吵的原因不是因私怨私仇而引起,而是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而引发的,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规定。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王某虽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但他受伤的原因是因为与他人发生争执引发打架而被打伤的,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应该通过普通民事程序来处理,不应该认定为工伤。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最后采纳了第二种意见,认定王某不属于工伤。
律师点评:
此案的焦点在于如何界定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与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受伤的区别。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认定为工伤,应该符合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必须是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职务,并且使用合法手段;(3)排除私怨私仇。本案中王某发生争吵打架的起因虽然是为了工作上的事,但是此事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正当的方式来解决,不至于发生到相互谩骂,甚至相互殴打。
另外,王某与陈某也没有管理与被管理之间关系。打架斗殴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有本质区别。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打架斗殴是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如果此类伤害都能认定为工伤,等于鼓励职工采用偏激的不正当方式处理事务,违背了《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因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认定为工伤的立法本意,也不利于社会和谐和提倡良好的道德风尚。所以,本案中王某的行为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争执引发打架,而被打伤的,属于一般民事纠纷,应该通过普通民事程序来处理。
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是作出系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认定,王某与同事发生口角并被打伤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当然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应对措施:
用人单位应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纪律、法制观念的教育,并严格执行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让广大员工明白什么样的行为可以为,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规范员工行为,保障生产秩序,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十分必要的。因工作发生口角受伤能否得到工伤保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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